同心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12-07 12:35 栏目:教育要闻 发布单位:同心县教育局 浏览量:5122

 

 

同  心  县

 

教 育 局 文 件

 

同教发〔202046

 

同心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宁夏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自治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测评实施办法》,结合我县“互联网+教育”达标县建设与发展需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总体目标

到2022年构建以校为本、基于课堂、应用驱动、注重创新、精准测评的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新机制,通过实施能力提升工程2.0,带动全县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基本实现“三提升一全面”的总体发展目标:校长信息化领导力培训团队信息化指导能力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显著提升,全面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

二、测评标准

参照《自治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测评实施办法》和教育部《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规范》执行。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信息化管理团队建设,提升信息化领导力。

一是教育局建立局长牵头的县级信息化管理团队,组建由信息化专家(外聘)、教研员、名校长、名师等8-10人构成的信息化管理团队。二是各学校建立校长牵头的学校信息化管理团队,由校领导担任学校首席信息官(CIO),组建由校长领衔、主管教学副校长、教学主任、教科室主任、信息中心主任等相关管理人员、教研或学科组长、信息技术教师等5-8人构成的学校信息化管理团队(各乡镇小学以中心学校为单位组建)。三是通过短期集中、网络研修等混合式培训和跟踪指导,提升信息化管理团队的息化发展规划、教师研修计划的制订与落实能力,提升校长组织和指导教师实施信息化课堂应用的能力。

(二)加强信息化培训团队建设,提升信息技术应用指导力。建立县教育局、学校两级信息化应用指导团队,选拔信息化专家、教研员和学科教师,按照县级8-10人、学校5-8人的标准组建信息化培训专家团队,逐级研制培训团队的建设标准、管理办法与动态考评机制。采取短期集中、网络研修、“做中学”相结合的形式,提升培训团队的顶层设计、方案研制、送培送教、指导校本研修、指导技术变革课堂、实施应用测评等能力。

(三)实施全员教师培训,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通过“国培计划”支持,三年内完成对全县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组织每名教师完成至少50学时的研修学时任务(其中线上研修25学时,线下实践应用25学时),提升全体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线上研修:根据能力提升工程2.0要求,开展全员教师网络研修。

线下实践应用:构建县教育局、学校、培训团队、教师“四位一体”的信息技术应用共同体,以问题解决(任务驱动)为主线,进行线上线下一体化设计,确定研修主题,以成果为导向,实施“线上研修+线下实践+跟进指导与研究”学用研一体化的能力提升新方式,实现边学习边应用边研究;县教育局可设立信息技术应用专项课题,组织教师团队申报,在培训团队的指导下,开展应用研究,以研促学、促用,形成本地应用案例和典型经验以及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学校组织实施教师线下实践应用和校本教研。

(四)开展对口帮扶,推进乡村学校培训模式改革。县教育局根据乡村学校实际需求,多层次、多学科、多方式开展名师网络课堂和远程协同教研相结合的“双师教学”培训模式改革,加强乡村教师信息化培训精准帮扶工作。鼓励城乡之间、信息技术示范校与乡村学校之间的校际合作,发挥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示范校的引领作用。一是通过“1+N”在线互动课堂开展同步课堂、名师课堂、专递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教师协同教研共同体;二是通过“结对子”、“课程社区”、“名师工作室”、“伴随式培训”等模式,促进城乡教师、优质校与薄弱校之间的交流互动,提升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五)坚持成果导向,组织实施全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一是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规范》《自治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测评实施办法》,组建测评专家团队,利用宁夏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平台(学分管理平台),通过线上线下、普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教师成果导向的应用能力测评,完成全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任务。二是加强教师网络学习空间、课程资源建设和应用,开展教学技能比赛、应用成果征集等活动,遴选优质教学案例,不断丰富课程资源。

四、 实施进程

第一阶段(2020年):顶层设计,试点先行一是县教育局完成工作方案、测评办法、相关制度等规划工作,召开“同心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启动会;二是各学校在县级启动会后完成工作方案、测评办法、相关制度等规划工作,在校内开展校级启动会;三是组织县教育局、学校两级信息化培训专家团队对各校开展线上线下应用指导、研究、总结提升等工作,形成一批典型经验、应用模式与案例。

第二阶段(2021年):示范引领,全面推进一是实施第一批县级应用能力提升任务。二是剩余学校可依据自身实际继续开展校级能力提升工作。三是组织“工程”相关资源成果的申报与评选活动。四是组织测评团队完成本批次学校全员教师测评工作,年度内完成全县约60%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任务。

第三阶段(2022年):成果导向,总结提升一是剩余学校全部进入能力提升工程实施中,开展全员培训和所有教师测评达标,2021年测评不合格的教师继续测评,直到合格,全面完成兜底测评工作,完成能力提升工程2.0总体工作任务,基本实现既定目标。二是召开全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总结表彰大会,全面总结能力提升工程的成效与经验,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

四、管理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县教育局建立健全县级专家团队,依据教育部能力提升工程2.0的目标和任务,统筹全县项目规划、过程质量监控、项目评估、应用测评、资源建设、制度建设等,指导做好县级项目提升实施工作;教育局局长是能力提升工程2.0组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二是学校建立由校长牵头的学校信息化管理团队,结合本校实际、从教育教学、管理等真实问题出发,科学制定学校信息化教学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教师研修计划,建立健全有利于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各项制度,做好校本应用考核测评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采取“教育厅+教育局+学校”三位一体的专项经费支持模式,开展“能力提升工程2.0”专项培训、资源开发、能力测评、研究跟进与成果推广等工作。

(三)加强制度保障。县教育局将各校开展能力提升工程2.0 的情况纳入教育督导评价体系。将教师参与项目情况与教师职称评聘挂钩,将能力提升工程2.0学时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学时;遴选优秀成果,纳入优质课项目评选范围,充分调动教师参训的积极性。各学校要围绕广大教师的实际需求和项目实施需要,制定和完善相关激励机制和制度保障,确保能力提升工程2.0有效实施。

附件:1.同心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测评实施办法

2.同心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专家团队

3.同心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团队

4.同心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测评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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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同心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线下测评进度安排表

 

同心县教育局

2020年11月16日

 

附件1:

同心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

测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 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教师〔2019〕1号)和《宁夏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结合我县“互联网+教育”达标县建设实际,特制定本测评实施办法。

、测评原则

坚持“成果导向、学以致用、减负增效”的原则,各学校以《教育部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规范》为依据,从自身信息化环境实际出发,充分分析本校教师信息化教学需求,依据本测评要求选择相应能力点,开展自主选学、实践应用、校本教研、提交成果、全员测评,对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进行认证, 推动我县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整体提升,实现我县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总体目标。

二、测评依据

本次测评所有学校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 力发展测评规范》(以下简称《测评规范》);依据此《测评规范》,教师在完成研修后,要达到相应的能力目标要求。

三、测评对象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职业技术学校在编在岗的所有教师。

四、测评标准

一)全体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1.50岁以上教师从《测评规范》中自主选择1-2个微能力参加测评。

2.50岁以下教师分以下四个类别参加测评。

1)特级教师、塞上名师和自治区级骨干教师从《测评规 范》中的Al、A8-A13. B1-B10. C1-C7中选择3个微能力参加测评;

2)县、市、区级名师骨干教师从《测评规范》中选择3个微能力参加测评,其中2个微能力来自B1-B10. C1-C7中;

(3 )其余教师从《测评规范》中选择3个微能力参加测评,其中至少1个微能力来自B1-B10. C1-C7中。

(4)幼儿园教师从《测评规范》中自主选择3个微能力点参加测评。

3.年龄在50岁以下的教研员测评标准与特级教师、自治区骨干、省级教学名师相同;教辅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聘评的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测评标准与教师相同。

二)中小学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园)长

1.校长信息化领导力测评。考核学校信息化教学发展规划的 落实达成情况、信息化教学教研制度、校本研修制度的建设情况、应用信息技术创新课堂以及教师微能力通过率等。需要提供上述的相应材料证明。

2.校长信息化教学指导力测评。按照上述(一)中的50岁以下教师测评标准执行。

五、测评要求

教师需要完成50学时的学用研任务并提供相应的成果佐证, 其中线上研修为25学时,线下实践应用为25学时。

1.  线上研修内容测评。线上研修为25学时,由培训机构负责认定,主要考核教师网络学习过程中的表现、参与情况及学习结果等。成果佐证是结业证书。

2.   线下实践内容测评。线下实践应用为25学时,完成线下实践应用任务。教师提交的线下实践成果内容与形式详见《测评规范》中的“提交指南”,各学校要组织教师认真研读和深入理解《测评规范》的成果提交要求,要严格证据的有效性,凡提供的证据未包含教师本人影像的或不能确定是教师本人制作的,应视为无效证据。

六、测评方式

按照“学校测评、县级复核、省市认定”的流程进行, 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

一)线上测评

教师提交佐证成果——学校测评——县级复核——自治区能力提升办公室抽测。

1.教师提交佐证成果。依据《测评规范》中的成果提交指南,教师将校本应用成果提交至“宁夏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平台”(学分管理平台)。

2.学校测评。以学科为单位,组织测评人员按照《测评规范》中的成果评价标准对教师提交成果进行评价,评价完成后,系统自动进入县级复核状态。

3.县级复核。县级测评人员按照测评要求随机抽取一定比例(不低于15%)的学校和教师,对其成果进行抽查。抽查评价结果与学校评价结果一致率达到80%以上,则该校评价通过复核。否则,评价结果不予通过,返回学校重新评价。

4.自治区级与市级抽测。县级复核完成后,自动进入市级复审状态,自治区级考核管理人员按照每县学校数的5%、每校不低于5%的教师比例随机抽取,分配给自治区和市级测评员,测评员按复审办法完成复审,确认教师考核认证结果。复审结果与县级复核结果一致率达到80%以上,则该县评价结果通过复审,予以认证。否则,评价结果不予认证,返回县级重新评价。重新评价所产生费用由本县负责。

二)线下测评

为了保证测评质量,采取“区级抽测+县级复测+校级测评”三级联运模式,深入各学校考核对信息测评工作的重视程度、组织管理、测评过程、文本资料、创新方法、成果展示、经费投入等;同时,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学校和教师,开展推门听课、观课测评,并查看测评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各学校在线上测评的同时要加强线下一定比例的听课测评。

三)综合认定

综合线上线下测评结果,由自治区能力提升办公室予以最终 认定。线上与线下测评都合格的,综合认定为合格。

七、等级认定

一)教师等级认定

测评分为不合格、合格、优秀三个评价等级。合格和优秀等级按照《测评规范》中的考核标准进行认定。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视为不合格;若研修学习任务和应用成果佐证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的,则最终测评结果为不合格。

二)学校等级认定

分为不合格、合格、优秀三个评价等级。评价办法:学校优秀教师占30%的,学校评定为优秀等级;学校不合格的教师占2%的,学校评定为不合格等级;其余为合格等级。

三)县(区)等级认定

分为不合格、合格、优秀三个评价等级。评价办法:优秀学校占10%的,县(区)评定为优秀等级;不合格学校占2%的,县(区)评定为不合格等级;其余县(区)评定为合格等级。

八、领导小组
    为有效推进信息化测评工作的顺利实施,同心县教育局特成立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  林
    副组长:石彦玉  马占银  李素霞
    成  员:局属各股室负责人 各中小学校长
    职  责:负责本次测评方案的制定、实施和总结工作。

九、测评时间

2021年1月至12月: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职业技术学校完成第一轮校级测评,部分学校完成县级测评任务。其中同心一小和同心女中两所“互联网+教育”标杆校完成区级测评任务。

2022年1月至12月: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职业技术学校完成第二轮校级测评,剩余学校完成县级测评任务;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职业技术学校全部进入区级测评。

十、测评成果

证书颁发:经自治区综合考评合格者,由自治区项目办公室颁发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等级证书,采取平台自动生成打印(等级证书包括:“合格、优秀”两个等级)。

证书应用: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证书作为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学分登记依据、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教师聘用、评优选先、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定期注册等的必备条件,并与教师年终考核奖励挂钩。学校综合考核成绩纳入年终绩效。

 

 

 

 

 

 

 

 

 

 

 

 

 

附件2:

同心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专家团队

一、成员构成

张玲    宁夏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

王小平  兰州市高中课改专家组成员

龚新宇  同济大学第一附属中学副校长

王永儒  泉州市永春四中副校长

赵志坚  吴忠市教育局信息中心主任

韩永礼  石嘴山市第十五中学校长

王瑞琳  青铜峡市第五小学校长

刘耀宏  同心县教学研究室主任

周旭东  同心县教育局信息中心主任

马自江  同心县教育局信息中心干事

二、职责任务

县级专家团队承担全县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工程实施的顶层设计、课程开发、培训指导、送教引路、测评考核等工作。

1.研制同心县能力提升工程2.0的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等。

2.指导各校做好信息技术应用的现状分析和自我诊断、做好能力提升工程2.0的实施方案设计及信息化发展规划等。

3.聚焦全县各学校信息化教学应用推进的难点和生长点,开展送培送教、提供科学精准的指导与服务。

4.指导全县及各学校能力提升过程中的课程资源研发和成果梳理,助推我县信息化成果产出,确保教师们学有所获、学有所用、学有所成。

5.负责做好测评方案的研制、测评工作的策划、指导与落实,协助县教育局组织好全县能力提升工程2.0成果交流等活动,构建以评促用、以评促研、以评促发展的教师信息素养提升新机制。

6.聚焦能力提升工程2.0,结合我县“互联网+教育”达标县建设,探索技术支持的课堂变革的新态势、新模式、新案例。

 

 

 

 

 

 

 

 

 

 

附件3:

同心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团队

一、成员构成

赵志坚  吴忠市教育局信息中心主任

刘耀宏  同心县教学研究室主任

周旭东  同心县教育局信息中心主任

马莹    同心县教学研究室副主任

马希芳  同心县第二小学副校长

周建军  同心县实验小学副校长

马自江  同心县教育局信息中心干事

马伟东  同心县第四小学信息中心主任

刘海林  同心县河西镇中学信息中心主任

丁元栋  同心县王团镇中心学校信息中心主任

李宏博  同心县第一小学信息中心副主任

二、职责任务

县级专家团队承担全县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工程实施的培训指导、送教引路等工作。

1.研制同心县能力提升工程2.0的培训实施方案等。

2.指导各校做好信息技术应用的现状分析和自我诊断、做好能力提升工程2.0的培训方案及信息化应用指导等。

3.聚焦全县各学校信息化教学应用推进的难点和生长点,开展送培送教、提供相关的培训服务。

4.指导全县及各学校能力提升过程中的课程资源研发和成果梳理,助推我县信息化成果产出,确保教师们学有所获、学有所用、学有所成。

5.负责做好培训方案的研制、培训工作的策划、指导与落实,协助县教育局组织好全县能力提升工程2.0成果交流等活动,构建以培促用、以培促研、以培促发展的教师信息素养提升新机制。

6.聚焦能力提升工程2.0,结合我县“互联网+教育”达标县建设,探索技术支持的培训工作的新态势、新模式、新案例。

 

 

 

 

 

 

 

 

 

 

 

附件4:

同心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

测评团队

一、成员构成

赵志坚  吴忠市教育局信息中心主任

刘耀宏  同心县教学研究室主任

周旭东  同心县教育局信息中心主任

马莹    同心县教学研究室副主任

马希芳  同心县第二小学副校长

周建军  同心县实验小学副校长

马自江  同心县教育局信息中心干事

马伟东  同心县第四小学信息中心主任

刘海林  同心县河西镇中学信息中心主任

丁元栋  同心县王团镇中心学校信息中心主任

李宏博  同心县第一小学信息中心副主任

二、职责任务

县级专家团队承担全县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工程测评工作的顶层设计、培训指导、测评考核等工作。

1.研制同心县能力提升工程2.0的测评实施方案等。

2.指导各校做好信息技术应用的现状分析和自我诊断、做好能力提升工程2.0的测评工作。

3.聚焦全县各学校信息化教学应用推进的难点和生长点,开展测评工作的相关指导与服务。

4.负责指导各学校做好测评方案的研制、测评工作的策划、指导与落实,协助县教育局组织好全县能力提升工程2.0成果交流等活动,构建以测促用、以测促研、以测促发展的教师信息素养提升新机制。

5.聚焦能力提升工程2.0,结合我县“互联网+教育”达标县建设,探索技术支持的测评工作的新态势、新模式、新案例。

 

 

 

 

 

 

 

 

 

 

 

 

 

 

附件5:

同心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

线下测评进度安排表

一、同心县初级测评(全员测评)

(一)小学测评组

第一批测评安排

测评时间:2021年4月至6月。

测评学校:同心一小、同心二小、同心实验、同心八小、同心思源(小学部)、同心三小、同心四小、同心五小、同心南安实验、同心九小。

第二批测评安排

测评时间:2021年9月至12月。

测评学校:河西中心、丁塘中心、豫海中心、兴隆中心、王团中心、石狮中心。田老庄中心、韦州中心、下马关中心、马高庄中心、预旺中心、张家塬中心、同心一幼集团、同心二幼集团。

(二)中学测评组

第一批测评安排

测评时间:2021年4月至6月。

测评学校:同心女中、同心二中、同心五中、豫海初中、同心中学、同心回中、豫海回中、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校。

第四批测评安排

测评时间:2021年9月至12月。

测评学校:河西中学、丁塘中学、石狮中学、王团中学、同心三中、下马关中学、韦州中学。

二、同心县复测安排(对不达标教师进行复测)

第一批复测安排

测评时间:2022年4月至7月。

测评学校:同心一小、同心二小、同心实验、同心八小、同心思源(小学部)、同心三小、同心四小、同心五小、同心南安实验、同心九小、同心女中、同心二中、同心五中、豫海初中、同心中学、同心回中、豫海回中、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校。

第二批复测安排

测评时间:2022年9月至12月。

测评学校:河西中心、丁塘中心、豫海中心、兴隆中心、王团中心、石狮中心、田老庄中心、韦州中心、下马关中心、马高庄中心、预旺中心、张家塬中心、河西中学、丁塘中学、石狮中学、王团中学、同心三中、下马关中学、韦州中学、同心一幼集团、同心二幼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