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五项管理”实地督查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5-22 07:07 发布单位: 灵武市第五中学 浏览量: 3486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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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五项管理”实地督查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实地督查,落实督促“五项管理”相关要求全面落地见效。 通知指出,本次实地督查时间为5月下旬至6月下旬,覆盖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督查组配备一名新闻媒体代表,注重加强督导结果的曝光和报告。督查对象包括不同类型的中小学校(兼顾城市、农村学校和公办、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家庭和社区。通知强调,各督查组要严格按照“五项管理”实地督查的要点,采取“四不两直”的工作方式,通过查、听、看、访等了解情况,听取建议。 本次“五项管理”实地督查是本年度教育督导的一号工程,将遵循“小切口、大改革”工作思路,以手机、睡眠、读物、作业、体质管理为切入口,旨在重点督查整治当前中小学办学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完善立德树人长效机制,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简称“五项管理”),关系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是深入推进立德树人的重大举措。为确保“五项管理”相关政策规定落实落地,各省(区、市)教育督导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五项管理”督导作为2021年责任督学重要内容,组织当地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开展“五项管理”督导工作,确保所有中小学校全覆盖。

各地要指导责任督学根据《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相关规定,从5月到年底,采用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每个月到校督导时,均要督导“五项管理”落实情况。要督促中小学校按照责任督学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进行通报、约谈;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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