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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应该知道的法律常识

发布时间:2023-11-30 14:55 栏目:校园动态 发布单位:银川市西夏区芦花学校 点击量:2287 【公开】

七、青少年受到伤害时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监护人责任】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委托监护责任】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教育机构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人身损害的过错推定责任】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教育机构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人身损害的过错责任】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八、如果父母离婚,未成年人抚养问题如何解决?

(一)父母离婚后,未成年人的抚养教育怎么办?

1.父母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

2.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跟随父亲还是跟随母亲一起生活有争议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父母不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抚养义务怎么办?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未成年子女有权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父母离婚后,父母和子女还存在法律关系吗?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是由父亲还是由母亲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四)父母离婚后,子女可以要求没有共同生活的父亲或母亲进行探视吗?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亲或者母亲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五)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人可以要求爷爷奶奶抚养吗?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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