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市第一中学

后勤工作总务管理

青铜峡市一中各类活动及比赛申报暂行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0-12-28 17:14 栏目:总务管理 发布单位:青铜峡市第一中学 点击量:1863 【公开】

为了进一步完善校园治理体系,提高校园治理能力,鼓励学生社团等在校园开展各类活动,丰富学生校园生活,同时规范校园学生活动及比赛时间和项目,严格学比赛活动资金申请。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     比赛活动的申请原则。

先申请,后执行。先制定方案,后提出申请。行政会议集中决定通过,再开展活动。比赛活动不得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冲击过大。

二、     比赛活动具体申请流程。

1、          参加校外活动。由组织活动部门和个人持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向主管副校长申请,由主管副校长向校委会或总支委员会提出申请,校委会或总支委员会通过后,在行政会议上提出,行政会议做出集体决议,方可执行参加比赛活动。

2、          校内活动。由组织的部门和个人,持活动方案向主管处室主任申请,主管处室主任向主管副校长汇报商议活动的可行性,在周五的行政会议上提出申请,行政会议做出集体决议,方可执行比赛活动。

三、     比赛活动具体审批流程。

1、          参加校外体育活动,向教务处申请,教务处向校委会或总支委员会提出审批通过后方可参加比赛活动。

2、          参加校外文艺活动,向政教处申请,政教处向校委会或总支委员会提出审批通过后方可参加比赛活动。

3、          校内教研组和备课组组织的活动,向学校教科研室申请,由教科研室向校委会或总支委员会提出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活动。

4、          年级组织集体比赛活动,向政教处申请,由政教处向校委会或总支委员会提出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活动。

5、          各处室组织的活动,由个处室向校委会或总支委员会提出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活动。

四、     奖励与考核

1、          小型比赛活动,如征文,小制作、书画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资金原则上不得超过600元。

2、          大型活动,如年级范围开展的大型之歌朗诵会,歌舞晚会等,活动资金原则上不得超过5000元。

3、          校外比赛活动,采取实销实报。

 

                                   青铜峡市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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