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教发〔2022〕89号
关于印发《同心县教育局推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学校:
现将《同心县教育局推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同心县教育局
2022年5月20日
同心县教育局推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
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 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8〕32 号)和《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的指导意见》(宁教人〔2021〕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深化中小学教师管理制度改革,按照“总量控制、统筹调配、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县域内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的统筹管理,优化中小学教师资源配置,增强教师队伍活力,挖掘教师个人潜能,让广大教师更加忠诚和热爱教育事业,着力实现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的转变,切实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使同心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教师聘任和岗位管理制度。鼓励并逐步推行县城骨干教师到乡村任教制度,推行城乡教师轮岗交流考核常态机制,推动城乡、乡村及校际间师资均衡。落实中小学校用人自主权,完善学校治理结构。统筹使用有限的教师资源,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全面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县管校聘”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教育系统“县管校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 林 县教育工委书记、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马占银 县教育工委副书记、副局长
苏润军 县教育局副局长
马伏科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 员:李光林 张 祝 马学峰 刘耀宏 周旭东
马 泉 杨军义 马 栋 丁 萌 白 荣
杨 东 各学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股,马栋兼任任办公室主任,杨东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实施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
四、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兼顾,协同推进。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统筹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完善校园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等工作相互协同、联动实施,推动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二)坚持改革创新,简政放权。抓住关键环节,优化顶层设计,理顺教师管理体制,加强部门联动,建立编制、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职责明确、权责分明、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破除教师管理体制机制障碍。
(三)坚持以人为本,激发活力。突出校长、教师主体地位,坚持公平自愿、双向选择,充分调动校长和教师的主观能动性,激发校长与教师队伍活力。
(四)坚持公平公正,规范有序。依法依规公开实施方案、工作流程和动态信息,规范程序要求,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过程监督,确保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
五、实施范围及时间
1.实施范围:全县中小学在编在岗教职工。
2.完成时间:2022年8月中旬。
六、实施步骤
(一) 前期准备阶段 (2022年1月-4月)。成立教育系统“县管校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学习借鉴试点县区工作经验,开展摸底调研,由教育部门牵头,会同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在广泛征求校长、教师及相关部门意见和建议后制定“县管校聘”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县管校聘”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聘用合同等。2022年4月初,县委编办核定全县教职工编制总量,人社局核定全县教职工岗位总量,教育局依据编办和人社局核定的编制、岗位总量将教职工编制和各类岗位数额具体分配到校,并报县委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备案。
(二)安排部署阶段(2022年4月-5月)。印发《同心县关于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方案》《同心县教育局推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召开全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动员会,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工作。各学校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教师座谈会,组织学习解读相关文件,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要求、工作步骤和操作流程,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确保政策宣传到位。教育局成立由局领导、督学、股室工作人员组成的“县管校聘”工作专班,包校指导各学校开展“县管校聘”工作。
各学校成立三个工作组。一是以校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视学校规模一般由 7-11 人组成,成员由校级领导和德高望重的教师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由行政提名、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名单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局备案。二是成立竞聘工作小组,组长由校长或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组成,小组人数视学校规模一般为3-7人。三是成立争议调解小组,组长由学校工会主席担任,教师代表参与,小组规模一般为2-5人。
各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制定“县管校聘”校级工作实施方案,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后,经校委会和教代会表决通过,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育部门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竞聘阶段(2022年6月-8月)。竞聘工作由教育部门牵头组织实施,成立由编制、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为成员的指导组,全程指导竞聘上岗工作。学校按照《同心县中小学(园)教职工管理办法》《同心县关于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方案》《同心县教育局推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严格竞聘程序,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竞聘上岗工作有序开展。
七、竞聘工作流程及要求
(一)核定编制,分配编制
编办按照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筹核定全县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量,教育局在编办核定的编制总量内,按照班额、学生数、教育教学任务增减等情况,结合各学校实际统筹核算各学校教职工编制分配数量及动态调整意见,报编办备案后实施;教育局要控制编制总量,严管教师编制,压缩使用事业编制的非教学人员比例,一般性教学辅助和后勤岗位不再纳入编制管理范围,所需服务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局按相关规定予以保障。教育局分配调整学校编制时,要向寄宿制、小规模学校(教学点)倾斜,鼓励县城学校优秀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县城学校需要补充教师的,从县城超编的学校及农村学校教师中聘用,严禁有编不补,编外用人。
(二)建立岗位台账,分配岗位
县人社局依据编办核定的全县学校教职工编制总数,核定全县中小学教师岗位总数。教育局在人社局核定的岗位总量内,根据教职工编制、人员结构、待评聘教师数量、教育教学改革需要等实际情况,建立岗位台账,统筹分配各学校教职工岗位,岗位设置方案报人社局备案后实施。在调整分配学校专业技术岗位时,应向农村、偏远地区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实现县域内各类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与岗位聘任的有机结合。各学校严格控制非教学岗位比例,根据课程设置标准、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标准和学校领导职数、内设机构以及岗位设置比例等,结合学校办学规模、教职工编制、师资结构,合理配置教学岗位。学校分类公布竞聘岗位名称、岗位数、岗位条件及岗位职责等,将具体岗位和空缺岗位报县教育局,教育局面向全体教师发布岗位设置情况。参与校内竞聘的教职工填写竞聘意向,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竞聘,具体竞聘工作方案及考评办法由各校自行确定,竞聘结果报教育局审核同意后聘用。
(三)个人申请
学校各类符合条件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向学校提交直接聘用、校内竞聘、跨校竞聘申请,其中跨校竞聘申请须经学校同意后上报教育局备案。在规定时间内无特殊原因不提交个人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竞聘资格。
(四)开展岗位竞聘
1.直接聘用。直接聘用对象:一是教育局聘任的学校班子成员;(即:丁小平、张宗钧、马占义、周梅英、白月霞)二是距法定退休年龄两年内人员、(即:马理中、李玉琴)孕期(需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田小霞)哺乳期(生产后一年内)人员、患重大疾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近半年的医院证明材料)等教师;(即:马韬辉)三是已退出校级领导岗位人员及责任督学;(白荣)四是经教育局和学校同意,局机关借调的教职工(可不参加竞聘,按其原岗位类别继续聘用,不占用所在学校岗位,借调人员也可自愿申请回原单位参加竞聘);(即:金静、马静、马玲)五是学校选派,经县教育局同意,外出脱产进修学习的教师。以上五种对象可直接聘任到相应岗位,不再参与学校其他岗位竞聘。符合直接聘用规定的教职工若不满意学校安排的岗位,也可参加竞聘上岗,但不再保留直接聘用资格。我校直聘的人员有:丁小平、张宗钧、马占义、周梅英、白月霞、韩自鸿、马理中、李玉琴、马韬辉、田小霞、金静、马静、马玲。
2.校内竞聘。各学校根据竞聘工作方案,制定竞聘考核细则,细则报教育局备案后实施。学校通过量化考核方式确定聘用人员,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组织考核。学校按要求公布岗位名称(即:管理岗位、专任教师岗位、教辅后勤岗)、数量、条件等信息,校内教职工向本校提交《同心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岗位竞聘登记表》参与竞聘。竞聘工作小组根据岗位职责及教师考核结果择优聘用,学校将已聘及未聘人员信息上报教育局,竞聘过程的材料由学校留档备查。校内竞聘要优先考虑本校学科情况及毕业年级任教教师,凡是富余的学科,一定要交流出去,紧缺学科不得交流,毕业年级任教教师原则上要优先聘用。缺编学校聘用本校教师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实有教师的95%,(我校原有教师46人,本学期新分配8名公费师范生和1名新调任教师)即55人。参加跨校竞聘的人数不得超过5%;(按55人核算,我校跨校竞聘教师为3人)超编学校聘用本校教师比例原则上不得高于核定教师数的95%,且必须留足紧缺学科专任教师编制数。(不包括跨校竞聘的3个名额)
3.跨校竞聘。(连人带编一同调入其他学校。竞聘的学校有:一小、二小、四小、五小、实验小学、八小、九小、十小、南安实验小学、思源实验小学);(可也说是人事调动,不是走教,也不是支教)教育局统一公布有空编学校岗位空缺数,跨校竞聘人员及校内竞聘未聘人员向意向学校递交申请,参加跨校竞聘,跨校竞聘只限报一个学校。鼓励教师组团竞聘村小短缺岗位,以包校方式集中竞聘乡(镇)中心学校所辖一所村小教师岗位,解决跨校竞聘教师交通、生活不便等问题。各校“县管校聘”工作领导小组按考核结果选定聘用人选,报教育局备案后聘用,跨校竞聘不成功的,进入组织调剂程序。
4.组织调剂。学校要关心跨校竞聘落聘教师,积极帮助其进行组织调剂。教育局根据实际教育教学工作需求,组织综合调剂、统筹安排工作岗位。调剂教师在调剂学校跟岗培训一学期,跟岗培训期间承担调剂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培训期间,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不能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各级各类评优评先。培训结束后在调剂学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安排到教学岗位;考核不合格的进入待岗培训。
5.待岗培训。对竞聘不上岗、不服从组织调剂、跟岗培训不合格、以及违反有关规定的人员,实行待岗培训,时间不超过6个月,期间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不得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评优评先。待岗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后安排岗位并落实相关待遇,待岗培训考核不合格的,调整至其他非教学工作岗位,并按有关规定调整其工资待遇。对于不同意调整其工作岗位、调整到新工作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待岗培训时间满6个月仍未聘用人员,可按规定程序予以解聘。
6.公示程序。各类聘用人员在聘用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期原则上为3年,聘期内除县城新建、扩建学校及因学校生源、结构变化需要调整聘用外原则上不得再进行调动。
7.争议处置。教职工如对岗位竞聘有异议的,由学校争议调解小组及时调解,不服从学校调解的可向教育局申请调解。
七、其它事项说明
(一)人员调整
教育局根据“县管校聘”有关规定和机构编制有关情况,自主提出人员调整计划,在乡镇范围内跨校竞聘的,不再办理编制调整手续。对于跨乡镇、跨城乡进行竞聘的,由教育局提出人员调整计划,报编办、人社部门备案。
(二)教师交流
义务教育阶段“县管校聘”学校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工作,依据资格条件、任教学科、个人申请和学校推荐意见,按照规定比例确定交流名单,具体交流学校以结对帮扶共同体学校确定,岗位服从流入学校安排。
(三)相关人员说明
1.关于教辅后勤人员。教辅后勤人员是指学校行政、教务、后勤等各室为教育服务的人员,同心县“县管校聘”学校教职工竞聘岗位清单工作的非中层非承担教学工作任务人员。
2.关于孕期、哺乳期人员。孕期、哺乳期人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有关诊断材料,哺乳期为12个月,指从婴儿出生之日起计满12个月。
3.关于重病人员。重病人员指患有现医疗条件下短时间内难以治愈的,原则上按规定程序须连续请病假6个月及以上或仍在治疗期的人员。重病人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原始病历、病假期间的所有配药单据、缴费发票等过程性材料。重病人员须在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局审核确定。
4.两年内退休教师和已退出学校校级领导岗位人员。两年内退休教师指从本竞聘年度7月1日起,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人员;已退出学校校级领导岗位人员指从本竞聘年度7月1日起,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曾任学校校长、副校长;责任督学指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聘任的督学人员,以上三类人员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育局审核确定。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宣传营造氛围。“县管校聘”是党和国家对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工作要求,是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的有效途径。此项工作,涉及广大中小学教师的切身利益,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实施“县管校聘”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召开教职工大会、座谈会、工作培训会等,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领会改革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形成推进改革工作的共识。
(二)强化督查,确保有序推进。教育局领导和各股室按所包学校蹲点指导,全程监督,各学校要及时向包片领导汇报、反映工作的进展情况,精心组织,加强沟通,确保“县管校聘”改革工作顺利实施。县教育局将中小学“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纳入督导评估范围。各学校要加强日常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对组织不力或不作为阻碍工作开展的学校或个人,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实施过程中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改革中遇到的问题、意见或建议,要及时上报。
(三)规范程序,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县管校聘”改革工作涉及教职工权益,实行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开学校岗位设置方案、竞聘方案,严肃纪律、规范操作,切实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积极践行以人为本理念,对老、弱、病、残、孕教师给予适当照顾。学校制定的教职工竞聘方案、职称晋升、评先评优、考核办法等,须经全体教职工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要切实维护教师队伍稳定。
(四)平稳推进,严肃工作纪律。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杜绝暗箱操作,不得将直系亲属聘任在学校财务、工勤事务管理等非教学岗位,已经安排的,在本次改革中应予以调整。如有违反规定、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将依纪依规依法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
1.同心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程序
2.同心县中小学教职工岗位总量核定办法
3.同心县“县管校聘”教师竞聘上岗操作程序
4.同心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学校竞聘岗位清单
5.同心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岗位竞聘登记表
6.同心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竞聘量化考核评分表
7.同心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竞聘缺岗情况一览表
8.2022年同心县 学校“县管校聘”学校直聘教师花名册
9.2022年同心县 学校“县管校聘”校内竞聘教师花名册
10.2022年同心县 学校“县管校聘”跨校竞聘教师花名册
11.2022年同心县 学校“县管校聘”未聘教师花名册
附件1:
同心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
程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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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同心县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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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教育系统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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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同心县中小学教师周课时量暨学校中层设置核定标准
为加强和规范教学管理,建立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推动“县管校聘”改革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县教育教学实际,对中小学教师周课时量暨学校中层设置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参照执行。
一、中小学教师周课时工作量核定标准
(一)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周课时12-14节;科学、道德与法治、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等学科周课时14-16节。
(二)初中: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周课时12-14节;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等学科周课时14-16节。
二、 学校班子周课时量标准
学段 | 班级数 | 校长 | 副校长 | 主任 | 副主任 |
中小学 | ≤12 | 8节 | 10节 | 12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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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3 | 6节 | 8节 | 10节 | 12节 | |
24≥ | 4节 | 6节 | 8节 | 10节 |
3、中小学校级领导班子配备指数
班 级 数 | 书记 | 校长 | 副校长 | 教务主任 | 教务副主任 | 政教主任 | 政教副主任 | 总务主任 | 教科室主任 | 办公室主任 |
≤5 |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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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
| 1名 |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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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3 |
| 1名 | 1名 | 1名 |
| 1名 |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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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2 |
| 1名 | 2名 | 1名 |
| 1名 |
| 1名 | 1名 | 1名 |
33≥ | 1名 | 1名 | 3名 | 1名 | 1名 | 1名 | 1名 | 1名 | 1名 | 1名 |
四、标准岗位设置
标准岗位:依据《中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72号)精神执行,即按照教职工与学生比高中1:12.5、初中1:13.5;200人以上的小学按照1:19的标准核定,100-200人(含200人)小学按照1:19 +1的标准核定,100人以下(含100人)的小学按照一班一师标准核定。
五、乡镇中心学校管理岗位设置
教职工100人以上管理岗位设置5至8人,教职工100人以下的设置3至5人,中心学校管理岗位人员全部要按规定承担教学任务。
附件3:
同心县“县管校聘”教师竞聘上岗操作程序
第一轮竞聘上岗(校内直聘)
一、学校向全体教师发布直聘条件
1.教育局聘任的学校班子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两年内人员、孕期(需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哺乳期(生产后一年内)人员、患重大疾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教师。
3.已退出校级领导岗位人员及责任督学。
4.经县教育局和学校同意,局机关借调的教职工,可不参加竞聘,按其原岗位类别继续聘用,不占用所在学校岗位,也可自愿申请回原单位参加竞聘。
5.学校选派,经县教育局同意,外出脱产进修学习的教师。
以上五种对象可直接聘任到相应岗位,不再参与学校其他岗位竞聘。符合直接聘用规定的教职工若不满意学校安排的岗位,也可参加竞聘上岗,但不再保留直接聘用资格。
二、符合直聘条件的教职工填写《同心县教职工“县管校聘”岗位竞聘登记表》向学校提出书面岗位申请。《同心县教职工“县管校聘”岗位竞聘登记表》包含教师基本情况、竞聘的类别、竞聘的单位、竞聘的岗位、工作简历、诚信承诺书等,要逐一填写。
三、学校竞聘工作小组审查直聘人员资格。
四、向全体教师公布直聘人员名单,并将《2022年同心县 学校“县管校聘”直聘教师花名册》汇总填写后上报教育局备案。
第二轮竞聘上岗(校内竞聘)
一、根据直聘后岗位总数拟好岗位清单并向全体教师发布
1.岗位清单含岗位编号、岗位类别、岗位任务、岗位工作量等内容。
2.岗位类别指专任教师岗、管理岗、教辅后勤岗三类。
3.学校岗位清单所设岗位总数不超过教育局配置的岗位总数。
4.学校管理岗位、教辅后勤岗兼职代课的,岗位类别是专任教师兼职××管理或教辅后勤岗位。
5.特殊人员定向设置岗位须经竞聘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找到相关文件依据及证明材料。
二、教职工填写《同心县教职工“县管校聘”岗位竞聘登记表》向学校提出书面岗位申请
三、学校竞聘工作小组审查竞聘人员的竞聘资格
四、组织教职工开展校内竞聘
1.专任教师岗位竞聘:各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岗位情况,设置几轮竞聘。例如:按照管理岗——专任教师岗——教辅后勤岗的顺序逐轮进行。
2.兼职岗位竞聘可以按照专任教师兼职××管理岗、专任教师兼职教务主任、后勤主任、年级主任、学科组长、班主任等顺序逐层聘用。
3.竞聘工作小组及时公布岗位竞聘情况,及时和教师沟通,及时进行岗位调剂。
4.校内竞聘结束后,向全体教职工发布竞聘情况并汇总填写《2022年同心县 学校“县管校聘”校内竞聘教师花名册》上报教育局备案。
5.根据校内竞聘结果,核查本校短缺岗位,填写《同心县中小学“县管校聘”教职工竞聘缺岗情况一览表》上报教育局。
第三轮竞聘上岗(跨校竞聘)
1.各学校根据校内竞聘情况汇总本校所缺岗位情况,拟定空缺的岗位清单。
2.由教育局统一公布有空编学校岗位空缺数,校内竞聘未聘人员及跨校竞聘人员向意向学校递交申请,参加跨校竞聘。
3.参加跨校竞聘教师再次填写《同心县教职工“县管校聘”岗位竞聘登记表》向意向学校提出书面岗位申请。
4.跨校竞聘只限报一个学校。各校竞聘工作小组按考核结果选定初步人选,组织竞聘工作。
5.跨校竞聘结束后,各学校将《2022年同心县 学校“县管校聘”跨校竞聘教师花名册》汇总后报教育局审核同意后聘用。
6.各学校根据校内竞聘和跨校竞聘的结果对本校落聘教师进行统计汇总,向教育局上报《2022年同心县 学校“县管校聘”学校未聘教师花名册》备案。
第四轮竞聘上岗(组织调剂)
1.教育局根据各学校上报的落聘人员组织综合调剂。
2.对不服从组织调剂的人员安排跟岗实践和交流轮岗。
3.对不服从跟岗实践和交流轮岗的人员安排待岗培训。
4.待岗培训实践满6个月仍未聘用的人员可按规定程序予以解聘。
签订岗位责任书
1.各类聘用人员在聘用学校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期原则上为3年,聘期内除县城新建、扩建学校及因学校生源、结构变化需要调整聘用外原则上不得再进行调动。
2.合同期满后,学校根据教职工岗位职责履职及考核情况,进行新一轮竞聘上岗并续签合同。
附件4:
同心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 学校竞聘岗位清单
编号 | 岗位类别 | 岗位任务(任教年级、学科等) | 岗位工作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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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同心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岗位竞聘登记表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出生 年月 |
| 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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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 毕业 学校 |
| 专业 |
| 毕业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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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 是否名 优骨干 |
| 职称职级 |
| 取得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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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 参加工 作时间 |
| 身份证 号码 |
| 教师资格类型 |
| 任教 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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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聘类别 | 校内直聘□ | 本校竞聘□ | 跨校竞聘□ | ||||||||||||||||
现工作 单位 |
| 现工作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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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聘 单位 |
| 竞聘 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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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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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 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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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 承诺书 | 本人自愿参加竞聘单位组织的岗位竞聘工作,同意在竞聘工作结束后,按照竞聘结果在相应岗位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竞聘过程中端正态度,客观公正,不影响竞聘工作开展。正确对待竞聘结果,立足岗位、脚踏实地、扎实工作,为同心教育做出积极贡献。如果未聘,自愿接受组织调剂。 承诺人: | ||||||||||||||||||
原单位意见: 校长(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竞聘单位意见: 校长(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
备注:参加本校直聘及校内竞聘的教师此表一式一份留本学校,跨校竞聘教师一式两份,
一份本校留存,一份上报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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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同心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竞聘量化考核评分表 | ||||||||
姓名 | 测 评 内 容 | |||||||
德(10分) | 能(20分) | 勤(20分) | 绩(20分) | 廉(10分) | 组织 考核 (10分) | 民主 测评 (10分) | 备注 | |
1、政治品德 2、师德师风 3、团结协作 4、遵纪守法 5、职业道德 | 1、教育教学能力 2、业务学习 3、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4、管理能力 5、教科研能力 | 1、工作责任心 2、工作态度 3、出勤情况 4、请假情况 5、无责任差错、事故 | 1、完成工作任务 2、工作质量 3、考核情况 4、教学成绩 5、发表论文、公开课、课题研究、技能大赛等获奖情况 | 1、有无滥收费、有偿家教等 2、有无收受服务对象礼品、吃请等 3、有无套取、挪用、贪污公用经费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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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
同心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竞聘缺岗情况一览表
单位 | 空缺岗位类别 | 岗位任务(任教年级、学科等) | 空缺岗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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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2022年同心县 学校“县管校聘”直聘教师花名册
单位(盖章) 校长: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职称 | 是否名师、优秀教师、骨干教师 | 任教学科 | 竞聘岗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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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
2022年同心县 学校“县管校聘”校内竞聘教师花名册
单位(盖章) 校长: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职称 | 是否名师、优秀教师、骨干教师 | 任教学科 |
竞聘岗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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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0:
2022年同心县 学校“县管校聘”跨校竞聘教师花名册
单位(盖章) 校长: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职称 | 任教学科 | 原任教学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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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
2022年同心县 学校“县管校聘”未聘教师花名册
单位(盖章) 校长: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职称 | 任教学科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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